海南省農業廳關于印發《海南省2016年重大農業技術推廣補助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農業(農林、農科)、畜牧、農技、農機、熱作(局、委、辦、中心、站),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6年中央財政重大農業技術推廣補助項目申報工作,省農業廳編寫了《海南省2016年重大農業技術推廣補助項目申報指南》,現印發你們,請按相關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工作。
海南省農業廳
2016年7月21日
海南省2016年
重大農業技術推廣補助項目申報指南
為支持農業技術推廣與應用,提高農業生產科技水平,嚴格農技推廣資金管理,確保農業技術推廣與服務補助資金項目實施的科學性、規范性和高效性,根據《海南省農業技術推廣與服務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瓊財農〔2014〕667號)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申報指南。
一、項目目標
立足我省熱帶現代農業特點,結合市縣優勢特色產業發展,科學選定主導品種、主推技術,充分調動廣大農民使用農業高產優質品種和先進適用技術的積極性,加快我省農業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步伐,提高農產品科技含量和競爭力,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二、項目內容
重大農業技術推廣補助項目主要用于支持推廣先進適用、高產優質、安全環保的農業技術和品種,增強農業技術服務能力,提高農業生產科技水平。引進、試驗、示范推廣的農業技術和品種要與當地農業主導產業緊密結合,具有較高的推廣價值和應用前景,對提升農業主導產業競爭力具有積極意義。重點支持:
(一)提高農產品生產能力的先進適用技術和品種,包括農作物良種的繁育、畜禽良種的繁育、改良、種植、養殖技術和品種;
(二)提高農產品附加值的初加工、保鮮、儲藏、包裝技術;
(三)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促進農業資源高效利用、減少農業生產投入品面源污染和生態循環農業技術;
(四)提升現代農業裝備和機械化水平技術;
(五)其他需要推廣的技術。
三、資金用途
主要支出范圍:材料、農資、小型儀器設備等技術物化投入品的購置,推廣服務、宣傳培訓、技術咨詢等費用補助,以及與農業技術推廣相關的其他支出。
不得支出的范圍:行政事業單位的人員工資、辦公費等基本支出,購買農業科技成果和專利的支出,建造辦公場所、購置車輛和通訊器材的支出,基礎性農業科研等支出,以及與農技推廣工作無關的其他支出。
四、項目申報要求
(一)各市縣農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地項目申報工作,按要求嚴格審核把關,確保申報項目質量。
(二)省級農業技術推廣部門直接向省農業廳申報,原則上每個單位限報1個。中國熱科院、海南大學、省農業科學院由各單位科研部門統一組織以院校文件向省農業廳申報,原則上每個單位申報項目不超過2個。
(三)項目申報程序。由項目承擔單位填報項目申報書,通過所在市縣農業主管部門審核推薦上報省農業廳。省直單位直接上報省農業廳。
根據項目申報情況,省農業廳組織專家評審后確定補助項目和補助金額或按規定切塊安排給市縣。
(四)申報材料報送。申報材料包括市縣農業部門上報的文件;項目申報書。項目承擔單位、市縣農業部門要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項目申報書按《海南省2016年重大農業技術推廣補助項目申報書》格式編寫(見附件),相關證明材料等附件的順序要求統一裝訂成冊。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紙質材料報省農業廳(一式三份),電子文檔同時發至郵箱:hnsnytkjc@126.com。申報截止時間7月30日。
聯系人:劉菲,吳亮;電話:65331932,65351355(傳真)
通訊地址:??谑忻捞m區海府路59號省政府大院海南省農業廳科教處;郵編:570204